现在经过林绵绵的提醒,她才恍然大悟。
薛小夭嘴角抽动几下,瓮声瓮气的回道:“我知道了,多谢林妹妹提醒。”
送走了薛小夭,林绵绵继续忙桌上的那些碎布。
相比于薛小夭提出的那些威胁条件,她根本没有放在心上。
她和成瑾的事,即便被薛小夭说出来告知了顾傲天和柳如烟又如何。
她对侯府的三位公子全都不感兴趣。
在不感兴趣的人面前,什么名声好坏有什么关系。
林绵绵手里翻到一块玄色的棉布。
那位雨夜初见,成瑾身上穿的就是这个颜色的衣服。
玄色的衣服,很普通,可穿在他那比模特还好的身材上,分外的有魅力。
成瑾的身手还很好。
那天被他抱着飞出墙外,风都主动为他们两人让路。
林绵绵的脸颊上,飞上几片红云。
怎么会有这么让人念念不忘的人呢?
成瑾哪怕冷着脸的样子,也全都长在了她的心趴上。
还有成瑾身上的气息,惹的她耳朵一首发痒。
可惜,那天没有品尝一下和他亲吻的滋味。
早知道两人的缘分这么的短,说什么也要吃上一遭,解解馋。
想到这些,林绵绵只觉得牙齿发痒。
好想多咬他几口怎么办?
林绵绵在以前的世界,见过不少美男,小奶狗,小狼狗,霸总,校草,明星,追她的那么多人。
加起来也没有成瑾对她有吸引力。
并且,成瑾对她的吸引力是致命的。
只是靠近她,就惹的她心神荡漾,瞬间长出恋爱脑。
这也许就是后世大家口中常说的生理性喜欢。
只可惜,两人的三观不合。
她无法像其他古代女子一般三从西德,做一个男人的金丝雀。
不行,不行!
林绵绵晃了晃脑袋,用手捂着发烫的双颊。
不能恋爱脑,不能恋爱脑!
长了恋爱脑的人,全都没有好下场!
林绵绵刚刚做好心理建设,甩出恋爱脑。
就在这时,门又开了。